【部门规章由哪个部门制定】在行政法律体系中,部门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,为实施法律、法规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。它在行政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,但其制定主体和权限范围也受到严格限制。本文将对“部门规章由哪个部门制定”这一问题进行总结,并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展示相关内容。
一、总结内容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的规定,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、委员会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,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,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。这些规章主要涉及具体行政管理事项,如市场监管、环境保护、教育、卫生等领域。
需要注意的是,部门规章不得与法律、行政法规相抵触,且在制定过程中需遵循一定的程序,包括起草、征求意见、合法性审查、审议通过等环节。
此外,部门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,但高于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。它们是行政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行政机关的日常运作具有指导意义。
二、表格: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及特点
项目 | 内容 |
制定主体 | 国务院各部、委员会;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(如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) |
制定依据 | 法律、行政法规授权 |
制定权限 | 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制定,不得超越权限 |
法律效力 | 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,高于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|
适用范围 | 全国范围内,适用于特定行政管理领域 |
制定程序 | 起草 → 征求意见 → 合法性审查 → 审议通过 → 公布实施 |
备案要求 | 制定后需报国务院备案 |
三、结语
综上所述,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各职能部门,它们在法律授权范围内,结合实际工作需要,制定出具有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。理解这一制度有助于更好地把握我国行政法律体系的运行逻辑,也为相关单位依法行政提供了明确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