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设立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律依据是什么】设立特别行政区是中国在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,为实现“一国两制”方针而采取的重要制度安排。这一制度的实施,有明确的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,主要体现在宪法、基本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中。
一、
设立特别行政区(如香港、澳门)的基本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:
1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: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,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“一国两制”的原则,并授权全国人大制定基本法,以保障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。
2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:这两部法律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,明确了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、自治权范围、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等核心内容。
3. 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》和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决定》:这些决定确立了特别行政区的设立程序和基本原则。
4. 其他相关法律与政策文件:包括《反分裂国家法》、《国家安全法》等,进一步规范了特别行政区的治理和安全事务。
通过上述法律体系,特别行政区在“一国”框架下享有高度自治权,同时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,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。
二、表格展示
法律依据 | 内容简述 | 法律地位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 | 明确“一国两制”原则,授权全国人大制定基本法 | 国家根本大法,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|
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 | 规定香港的自治权、行政、立法、司法制度等 |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法律 |
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 | 规定澳门的自治权、行政、立法、司法制度等 |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法律 |
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》 | 确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设立程序和基本原则 | 全国人大作出的正式决定 |
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决定》 | 确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设立程序和基本原则 | 全国人大作出的正式决定 |
《反分裂国家法》 | 明确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法律手段 | 国家安全相关法律 |
《国家安全法》 | 规范国家安全事务,保障特别行政区稳定 | 国家安全重要法律 |
通过以上法律依据,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和运行有了坚实的制度保障,体现了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的法治化、规范化和制度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