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中药十八反十九畏口诀】在中医临床用药中,“十八反”与“十九畏”是中药配伍禁忌的重要内容,是历代医家总结出来的药物相互作用规律,用以指导合理用药,避免因药物相克而产生不良反应。掌握这些内容对于中医从业者和学习者具有重要意义。
一、十八反
“十八反”是指十八种药物之间的相反配伍关系,属于中药配伍中的禁忌。根据《本草纲目》等古籍记载,这些药物若同时使用,可能引起毒性增强或药效降低,甚至引发中毒现象。
| 反药对 | 相反药物 |
| 甘草反大戟 | 甘草 + 大戟 |
| 甘草反芫花 | 甘草 + 芫花 |
| 甘草反甘遂 | 甘草 + 甘遂 |
| 乌头反半夏 | 乌头 + 半夏 |
| 乌头反瓜蒌 | 乌头 + 瓜蒌 |
| 乌头反贝母 | 乌头 + 贝母 |
| 乌头反白蔹 | 乌头 + 白蔹 |
| 乌头反白及 | 乌头 + 白及 |
| 甘草反细辛 | 甘草 + 细辛 |
| 人参反五灵脂 | 人参 + 五灵脂 |
| 丹参反藜芦 | 丹参 + 藜芦 |
| 玄参反五灵脂 | 玄参 + 五灵脂 |
| 苦参反藜芦 | 苦参 + 藜芦 |
| 党参反五灵脂 | 党参 + 五灵脂 |
| 沙参反五灵脂 | 沙参 + 五灵脂 |
| 川乌反草乌 | 川乌 + 草乌 |
| 草乌反川乌 | 草乌 + 川乌 |
| 附子反天花粉 | 附子 + 天花粉 |
> 注: “十八反”主要涉及乌头类(如川乌、草乌、附子)与某些化痰止咳、活血祛瘀的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。
二、十九畏
“十九畏”则是指十九种药物之间存在“相畏”的关系,即一种药物会削弱另一种药物的功效,或产生不良反应。这一概念强调的是药物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,而非绝对禁忌,但在临床应用中仍需谨慎对待。
| 畏药对 | 相畏药物 |
| 硫黄畏朴硝 | 硫黄 + 朴硝 |
| 水银畏砒霜 | 水银 + 砒霜 |
| 丁香畏郁金 | 丁香 + 郁金 |
| 巴豆畏牵牛 | 巴豆 + 牵牛 |
| 川乌畏犀角 | 川乌 + 犀角 |
| 芫花畏甘草 | 芫花 + 甘草 |
| 大戟畏甘草 | 大戟 + 甘草 |
| 甘遂畏甘草 | 甘遂 + 甘草 |
| 人参畏五灵脂 | 人参 + 五灵脂 |
| 丹参畏五灵脂 | 丹参 + 五灵脂 |
| 苦参畏五灵脂 | 苦参 + 五灵脂 |
| 党参畏五灵脂 | 党参 + 五灵脂 |
| 沙参畏五灵脂 | 沙参 + 五灵脂 |
| 三棱畏莪术 | 三棱 + 莪术 |
| 官桂畏赤石脂 | 官桂 + 赤石脂 |
| 人参畏莱菔子 | 人参 + 莱菔子 |
| 丁香畏郁金 | 丁香 + 郁金 |
| 玄参畏五灵脂 | 玄参 + 五灵脂 |
| 黄连畏木香 | 黄连 + 木香 |
> 注: “十九畏”中部分药物虽非绝对禁忌,但其配伍后可能会降低疗效或产生副作用,因此在实际用药时应尽量避免。
三、总结
“十八反”与“十九畏”是中医用药中必须重视的内容,它们反映了古代医家对药物相互作用的深刻认识。尽管现代医学对这些配伍禁忌的研究仍在深入,但在传统中医药实践中,这些规则仍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。
对于中医学习者和临床工作者而言,熟悉并掌握“十八反”和“十九畏”,有助于提高用药的安全性与有效性,避免因不当配伍导致的不良后果。在实际应用中,应结合患者体质、病情及药物特性,灵活运用这些原则,做到辨证施治、安全用药。


